湖北日報訊 (記者饒揚燦、通訊員葉相成)昨從十堰市環保局獲悉,今年該市對縣市區綜合目標考核辦法有重大調整,生態文明指標權重由過去的2分提升到16至25分。
  十堰市將各類考核有機整合,多考合一,實行綜合目標考核。根據發展階段、經濟實力、資源條件等因素,十堰將縣(市、區)劃分3類考核,Ⅰ、Ⅱ、Ⅲ類生態文明考核權重分別占16分、20分、25分。
  調整後的生態文明考核包括水環境質量達標率,國家環保模範城、森林城市、生態城市和生態文明示範區創建工作成效,可吸入顆粒物濃度下降率,單位GDP地耗降低率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,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年度指標完成情況,森林覆蓋率和森林蓄積量,《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“十二五”規劃》實施工作成效和“五河治理”工作成效等9項指標。
  根據年度考核指標綜合得分情況,十堰將前4名作為評先表彰對象,因環保等受到“一票否決”的縣市區將無緣榮譽榜。
  (原標題:十堰大幅提升生態文明指標權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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