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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國都市報6月17日訊 (記者 吳岳文) 6月16日,女子張麗(化名)到屯昌縣法院辦事,不料手機被盜,警方通過監控錄像,最終鎖定了小偷。17日,張麗拿到失而復得的手機,連聲道謝。
  16日下午,張麗匆匆跑到屯昌縣法院立案庭,告訴書記員她的手機被盜了。張麗稱,下午3時30分,她的小孩在法院里亂跑,她忙著看護小孩,就把手機放在大廳里的長椅上,後來發現手機不見了。
  立案庭許庭長聞悉立即聯繫了法警隊劉教導員。劉教導員一邊安慰失主,一邊幫忙報警。屯城派出所民警來到後,通過查看監控錄像,鎖定了嫌疑人張某某。張某某系某建築公司的項目經理,他是屯昌縣法院近日立案的一系列案件中擬出庭參加訴訟的參與人。當晚,民警聯繫上了張某某,他供認了偷盜手機,並答應將手機送還。
  該手機價值1400元,未達到盜竊罪的立案要求,因此,警方未對張某某進行刑事拘留,但將對其進行懲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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